台商連上銘在中國大陸擔任湖南省政協委員,違反兩岸條例不得擔任對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的職務或為其成員的規定,內政部開罰40萬元罰鍰。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8日透過書面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規定,民眾不得擔任陸委會會商各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的職務或為其成員。
陸委會提到,經過內政部認定,連上銘違法擔任中國大陸湖南省政協委員,依據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處以40萬元罰鍰。
陸委會說明,連上銘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內政部已經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不過其出於台灣人民身分所應負的責任及義務,不會因此喪失或免除,所以內政部對其違法任職政協委員事實,依法予以裁處。
陸委會強調,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今不放棄武力犯台,政府呼籲民眾赴陸就業生活或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時,應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入中共統戰陷阱、不慎觸法進而損及自身權益。
內政部於今年5月註銷連上銘的台灣戶籍;連上銘另涉及2020年選罷法案件,涉嫌接受中共資助介入台灣選舉,由於多次傳喚未到案,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中。
據中新網今年1月報導,連上銘在陸擔任湖南省政協委員、岳陽市湘岳台胞創業服務中心等職務,他於湖南省發展多年,2006年在岳陽開了當地第一家台灣奶茶店。(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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