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最近某報有一則地產報導揭露,大同區某老茶行原址重建案的接待中心,打造得相當復古,內部也走相似風格;該報導說這是搭文創復古風潮,且顛覆一般人對建案接待處的印象,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這反映的不過是本地房市現實面,某些開發商迫於無奈,只有干冒風險『參與』這種可能吃力不討好的古蹟重建開發案。
近年房價拉高,但不可能每個建案都有辦法用『增值潛力』來包裝,因此如何找到其他方式增加建案賣相,就成了這陣子盛行的房產銷售顯學。比如建案辦畫展、藝術品展覽等等,有時是開發商個人偏好,但多數時候則只是增加建案附加價值,給多金族某種附庸風雅的高尚感受,有時甚至和建案本身規劃毫無關係。同理,有些銷售中心打造得像星巴客,甚至真的供應起咖啡來,也是循此道理。
然而,如果是建案結合古蹟,表面上看也是另類行銷,甚至是建商善盡某種社會責任或搭文創風;但說實話,這仍只是協議重建,只不過情況非常特殊罷了。
試想,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願意參與保存古蹟的工作嗎?這種根本不可能有利潤的吃力不討好工作,哪個商人會淌渾水?很簡單的道理,換成是另一種古蹟,比如爭議中的文萌樓,情況還會一樣嗎?
因此真實情況是,找發展成熟地區土地加工,仍較容易銷售獲利,但這類區位土地一地難求,因此開發商只能退而求次,找私地主合建,或小塊畸零地直接開發。其實過去幾年有都市更新可玩,但爆發文林苑事件後,情況開始翻轉,於是重建規範更嚴格的古蹟建物,也開始有建商『願意』參與,但先決條件是必須位於精華地段,比如大同區內的歷史保存特區。
然有些時候,則是單純的『誤觸地雷』。畢竟不是每個開發商事前都知道相關規定,或熟悉保存文史古蹟的繁文縟節:因此有時仍會誤判形勢,以為只要和原地主達成協議或共識就能重建,殊不知政府單位有時比原地主或屋主更難搞,更別說台灣官僚行政效率低落,本來就是出了名的。加上古蹟修復重現需要慢工出細活,絲毫馬虎不得,這又和商業或理講求效率的原則完全背道而馳。
因此近年這些搭配古蹟保存或重現的新建案,實是鳳毛麟角非通則,說實話也絕非保存歷史古蹟建築的較佳途徑。住展企研室認為,還是透過現代修繕工法,使其內外部完整保存,接著結合文史史料,包裝成真正的歷史文創事業。至於同基地的容積,則經過適當的換算機制後,移到同都市計劃的其他區塊,這才是更適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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