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高雄大社一名才出生4個月大的女嬰竟傳出遭活活餓死,這起事件發生在23日,1名31歲的陳姓單親媽媽返家後發現女兒死亡,將大女兒送往托嬰中心後,向保母表示小女兒疑似死了,保母立即通報社會局,社會局再通報110及119,最後救護人員到場時研判女嬰已經明顯死亡,後續交由員警處理。據悉,陳女離家棄女8天,橋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認定陳女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陳女生下2名女兒,最近失業被列為脆弱家庭,社福中心同時介入提供補助、協助租屋等,4月大的小女兒與陳女一同入住中心所協助提供的租屋處,大女兒則跟陳女母親同住。就在23日上午9時許,陳女將大女兒送往托嬰中心後,向保母表示小女兒「疑似死了」,托嬰中心緊急通報社會局,社會局再通報警方及救護,不過大批人員到場時,只見女嬰已明顯死亡。
根據了解,陳女9月9日開始就沒有將小女兒送往托嬰中心,她向保母表示大女兒得了腸病毒不送托,也一起幫小女兒請假,中間自9月9號至16號都是以「腸病毒」名義來請假。9月17日開始到9月20日,陳女表示身體不適沒辦法送托,小孩給朋友照顧。經過21、22號六日後,9月23日陳女終於將小孩送托,不過這次只看到大女兒,陳女向托嬰中心表示小女兒疑似死了,整起事件才曝光。
據悉,陳女約離家8天後才返回租屋處,等同於將女兒棄置家中無人照顧8天,4月大的女嬰就這樣活活餓死。檢警調查發現,陳女在這8天中竟是回家與母親一起住,甚至期間還出席家庭聚會,彷彿沒有小女兒的存在,而陳女家人未見女嬰也沒有起疑。
警方後續報請檢察官相驗,後續由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及遺棄罪嫌偵辦,橋頭地檢署接獲案件後,外勤檢察官梁詠鈞旋即前往高雄市立殯儀館相驗,發現女嬰已死亡多時,檢察官同時指揮警方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手機,並傳喚生母陳女到場,經檢察官複訊被告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涉嫌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爰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橋檢強調,本案為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本署立即啟動「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由主任檢察官施家榮、陳竹君、國民法官案件專責公訴檢察官陳秉志、林易志、偵查檢察官梁詠鈞組成辦案團隊深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