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遊戲的陳禮國在過去三年間參加了國內外共13場的Game Jam。
在進入正題前,陳禮國先介紹了幾位非常有名的獨立遊戲開發者,其中最赫赫有名的就是Markus Persson,因為他所開發的《Minecraft》,以25億美金的高價賣給了微軟,可說是全世界最有錢的獨立遊戲開發者。而這些人表面上都是外界眼中的獨立開發者大神,但其實私底下也是Game Jam的愛好者。
GAME JAM最早出現於2002年,是一種集體的遊戲創作過程,參加者需要在短時間內,依照設定的主題,創作遊戲。時間有可能是一個週末、一週、數小時甚至是零小時(日光時間),主題可以是一張圖、一段話、一首音樂等,參賽方式有線上參賽或大家齊聚在會場同樂,參加者可以單獨或組隊參加,同時也有可能會限定需要使用開放原始碼、限定開發工具等,並且整個遊戲從發想、設計到製作,全都需要參加者獨立完成。
陳禮國認為,「遊戲是一種創作,GAME JAM就是要找回遊戲的本能」。
在2012年時,陳禮國第一次參加GAME JAM,但是卻做不出來。但陳禮國並未就此放棄GAME JAM,仍再接再厲持續參加全球各地的GAME JAM,他認為參加GAME JAM的原因很單純,就是要找回做遊戲的樂趣,因為現實生活中,一款遊戲的開發時程其實要很久,在過程中可能會喪失樂趣,好比每天吃牛排,偶爾也想換換口味吃泡麵是一樣的道理。
陳禮國參加Game JAM的作品。
陳禮國參加Game JAM的作品。
陳禮國參加Game JAM的作品。
參加GAME
JAM有幾個優點:能刺激創意,有時候透過限制所帶來意想不到的創意啟發,製作出從沒想過的遊戲;嘗試新作法,工具造就形式,不同工具雖然會限制一些作法,但也因此創造出更多不同的作品;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擅長什麼,又有哪些缺點,能夠充分發揮潛能;認識同好,尋找理念相同的未來合作夥伴;接受回饋,遊戲設計需要不斷的練習,透過接受回饋能做出更好的遊戲;向強者學習,參考評分最高的遊戲,學習優點改善缺點;短循環,在極短的時間內,將整個遊戲過程全部走遍。對於第一次參加的GAME JAM的人,陳禮國建議大家可以試著亂搞,多失敗會讓你比較不怕失敗,並且更有動力繼續前進,但切記要記得睡覺,以免把身體搞壞。
最後,遊戲就是一種創作,就像音樂、電影和小說一樣,GAME JAM就是即時遊戲創作活動,參加者要丟掉枷鎖找回作遊戲的本能,不要讓他人的有限經驗限制你的無限可能,透過不斷的累積,將有可能影響未來製作的作品。
原文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