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視習慣改變 有線電視系統台、代理商、頻道的矛盾台面化
大豐挑起移頻案 錢鬥背後的產業亂象
OTT市場崛起,有線電視產業卻仍困在舊機制中。近期大豐就因授權費爭議,以TVBS移頻案槓上身兼頻道代理商的中嘉,點燃產業的熊熊戰火。
文/洪綾襄
根據《財訊》報導,頻道授權費爭議引爆有線電視商戰再起!9月18日,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證實,收到有線電視系統台大豐與TBC(台灣寬頻通訊)申請,以「授權費談不攏」為由,將TVBS新聞台從黃金地段,移後到第2新聞區塊158與149台,原55台則以鏡電視新聞台取而代之,為業界投下震撼彈。
《財訊》報導指出,大豐與TBC為第3大有線電視系統商,竟然敢動TVBS新聞台?替補對象又是自申設以來爭議不斷的鏡電視,輿論指政治意味濃厚。畢竟NCC將近10年來唯一新發的新聞台執照給了鏡電視,卻因股東與經營層鬧翻、授權費談不攏至今無法上架,若能出現在黃金55台,鏡電視就有機會獲得廣告金流;再加上外界認為TVBS屬性偏藍,正逢選舉當前,大豐TBC因此被外界解讀為幫NCC、甚至是執政黨拆彈。
有線電視規模萎縮 訂戶數已連19季下滑
但知情人士指出,大豐其實是扔給NCC一個大炸彈,意在凸顯長期以來,系統業者、頻道代理商以及頻道商間的生態扭曲現象,「現在這個燙手山芋是在NCC手上。」
為什麼會這樣說?《財訊》分析,想要了解這個問題,得先知道有線電視的產業結構。依國外經驗,有線電視產業的基本架構,只有頻道業者(電視台)和系統業者(鋪設纜線、維運網路);系統業者向電視台支付授權金,得以播放其內容,再由系統業者把這些內容賣給消費者,兩者可說是唇齒相依。
但早期台灣系統台業者多為地方勢力,電視台常收不到授權金,必須透過與系統業者關係良好的特定中間人收付,並進行授權金與頻道位置的談判,因此衍生出台灣特有的頻道代理商機制;形成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和頻道代理商共存的特殊生態,除了無線電視台等少數必載頻道之外,頻道與系統每年都會透過代理商重新議約。
根據《財訊》報導,這套規則已運作近30年,過去相安無事,但在串流影音平台(OTT)等新媒體的衝擊下,根據NCC統計,台灣有線電視訂戶已連19季下滑,今年第2季僅剩不到470萬戶。不僅系統台收視費收入銳減,電視台廣告收入也大幅流失,逼得業界開始檢視商業模式的合理性,系統、頻道、頻道代理三者衝突也愈顯白熱化,展現在3大面向上:
首先,資本額最小、為數最少的頻道代理商,把持了產業關鍵節點。目前台灣頻道商有130家、共331個頻道,系統台有5大多系統業者(MSO)和5家獨立系統台,頻道代理商只有八家。過去頻道商必須仰賴代理商斡旋,透過包裹銷售,才能確保在系統台的上架權;但系統台希望打破僵局,藉以重新塑造系統台特色,就產生了新矛盾。…(本文出自《財訊》雙週刊6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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