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最近幾天,財政部有關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所提出的腹案規劃來看,這次官方推動不動產稅改目的,果然還是在搏選票!
猶記六月財政部長提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規劃時,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就質疑認為,官方似乎早有預設立場;座談會都還沒開,就先提出所謂豁免條款。而經過兩次座談會後,雖然方案做了微調,從原先設定的納入所得課稅改為分離課稅;但看來看去,官方的最高指導原則,依然是想盡辦法把影響面縮到最小,而非讓不動產交易資本利得課稅精神得到落實。
其實要做到量能課稅,納入所得課稅的確優於分離課稅;但分離課也有單純、較不會引發爭論的優點,到底該採取哪種,可公開討論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9/1舉行「2014台灣稅務及公司法規趨勢」研討會中提出,外國人買房僅針對房屋交易課稅,土地仍免稅,在未來(本國人)改為房地合一課稅後,可能造就假外資以利避稅的漏洞,也是這次改革須注意的部分。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財政部剛提出腹案中的排富條款,造成的後遺症將更大。
財政部設豁免條款的理由,可能是改為分離課稅,量能課稅效果會打折,意味著富人相對得利,所以基於保障一般自用者的目的,設定家戶僅持有一宅,需持有兩年(以上),市價在一定水準以下者(目前消息可能設定在2500萬)利得免稅。
然而這種比照南韓的做法,恐怕畫虎不成反類犬。南韓本就房地合一課稅,所以沒有台灣這種不動產避稅漏洞;但同樣制度引進台灣,住展房屋網企研室研判,絕對將造成人頭戶購買排富條款設定市值以下的房產,行短期進出之實,根本是替有心人士大開方便炒作、獲取暴利之門!
再者,要避免傷及自用者,援用現行土增稅的重購退稅就行,根本不必繞一大圈去檢證,該戶是否真的只有一棟房子,市價是否真的在預設標準以下;只要在一定時限內,如原屋賣出後半年或一年內再度買進,就代表該戶買房是自用,先前繳的利得稅就自動退稅,這才是最簡單易懂,且大家都能接受的豁免方式。
如果真的設定排富條款,最有資格抗議的就是那些僅有一棟自用宅,但市價高於免徵門檻的家戶;他們也是自住,也只有一棟房,憑什麼換屋利得就得繳稅?財政部冠冕堂皇說是排富,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則要說這等同於歧視。
既然需要改革,就代表現行制度有很大問題;也代表如果是真改革,受影響的人是相對多數,因為制度和每個人都相關,差別只在程度高低。但財政部擺明想把變革的影響面無所不用其極地縮小,還說這像是開刀,不能一次開太大。
然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反問,分多次開刀,就是合宜選項?不動產稅制猶如病入膏肓的末期病患,不趕快真的對症下藥、一次改革到位,則扭曲舊制已造成的惡果,未來將更加難以平復!由此推斷;這次稅改的真正目的,只是為回應高房價民怨、拉攏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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