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庭裁決公民有“被(搜尋引擎)遺忘的權利”,這項判決對於新聞行業、言-論-自-由還有互聯網本身來說,都是一個威脅。雖然有抗議聲音的出現,但是負面影響已經出現了。
緣起
整件事的起因是西班牙人馬裡奧(Mario Costeja González)的房地產糾紛:馬裡奧之前在1998年申請破產,並且拍賣了名下不動產。現在他已經重新恢復了他的信用和社會保障資格,但是通過Google搜索,依然可以從當時報導這則新聞的一家西班牙報社網站上找到Mario Costeja González的名字,這極大影響了他的信譽,他一氣之下將Google告上西班牙法院。
Google拒絕和解,將此案上訴到歐盟法院,即歐盟最高法庭,原告辯稱自己“有權被遺忘”,搜尋引擎應該將過時的資訊從搜索結果中刪除。之後,歐盟法院作出了有利於個人的判決,歐盟法院稱,Google在特定情況下,有義務從搜索結果中除去特定網頁連結。個人可以就某件具體事宜要求Google刪除某個特定連結,如果Google不從,個人可以去他們的國家資料保護部門申訴,並且讓他們下令Google除去相關連結。
這個結果也就是歐盟地區“被(搜尋引擎)遺忘的權利”,該判決旨在平衡個人隱私和公共資訊透明度之間的需求。
不過這項法律的影響很快以一種聳人聽聞的方式顯現了出來。本月二日,英國《衛報》受到這項裁決的負面影響:六篇新聞報導遭到移除,其中三篇是有關蘇格蘭足球聯賽(Scottish Premier League)裁判在一場比賽中“被發現在判罰點球原因的問題上撒謊”。
英國 BBC 公司也收到了來自Google的如下通知:
Google搜索移除告知:我們很遺憾地通知您,Google將無法繼續在歐洲版本的服務中繼續給出如下來自貴站文章的結果:
http://www.bbc.co.uk/blogs/legacy/thereporters/robertpeston/2007/10/merrills_mess.html
基於這項法案,Google現在被要求過濾有關美林證券(Merrill Lynch)歷史的內容。這些文章報導了該公司前首席執行官斯坦・奧尼爾(Stan O'Neal)的管理不當問題。
正中Google下懷
從這件事情中我們意識到了一點:行使“被遺忘的權利”的同時不剝奪某個人表達的權利,這是不可能的。歐盟“被遺忘的權利”旨在移除那些侵犯了個體隱私的網路內容。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觀察到的卻是恰恰相反的狀況。這項判決的本意已經被忽視了,從每一篇刪除的新聞報導就可以發現這一點。每一個內容審查的行為都在與新聞的核心價值作對,以後要求移除新聞報導的事件當事人數量將會爆增。
這恰恰是Google所希望的——也是Google為什麼要向這些媒體寄出通知的原因。正如《衛報》指出的,“馬裡奧通過對簿公堂贏得了自己被遺忘的權利,”但是“這場官司卻被人們深深地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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