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517兩度大停電懲處報告今天(27日)下午出爐,連同727核二2號機跳機,三案一共懲處台電高層25人,申誡2次到大過1次不等,且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也因督導不周,各記1大過。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三案皆屬執行疏失,懲處層級至台電為止,且政院也同意經濟部所提的懲處方式,至於她個人的部分則由長官決定,目前收到的任務是與台電共同努力做好穩定供電、能源轉型。
5月13日、17日,台電兩度無預警大停電,電費補償的損失金額分別達到新台幣4.7億元、1.1億元,並引起社會質疑政府能源供應不穩,蔡總統、行政院蘇貞昌、經濟部長王美花連連向社會各界致歉,7月27日,台電再因一把椅子誤觸引發核二2號機跳機,也引起外界不滿,而時隔3個多月,兩起大停電懲處報告未有下文,使得在野黨批評聲浪不斷。
經濟部長王美花27日下午無預警召開記者會宣布懲處名單,追究台電25名高層,從副總、處長到廠長的失職責任,處分申誡2次到大過1次不等,另外,兩度大停電影響國人生活、造成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不信任,經濟部對督導不周的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各記1大過。
外界質疑懲處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僅上至台電董座,王美花強調,三案皆屬執行疏失,而台電副總以下懲處由台電評估,董總懲處則是經濟部權責,這項懲處也已向行政院做過報告;至於她自己的部分則由長官決定。王美花說:『(原音)我覺得該處分的處分,至於經濟部的部分,我的這個部分就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們的任務是經濟部、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這是我收到的任務。』
王美花也說明,懲處報告會等到此時才出爐,是因為513停電涉及與承攬商的責任釐清,第三方鑑定報告7月底完成後,台電8月4日收到報告,並於20日相承攬商提出求償所致。而目前看來台電、承攬商責任各半,台電會按比例向承攬商求償2.3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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