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曹逸雯 台北】
財政部國稅局今(16)日表示,5月申報的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共分為3批,如屬退稅案件,且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登錄、電話語音回復,或是在5月12日前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或人工遞送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申報者,都可適用7月31日的第1批優先退稅。
適用第1批退稅的民眾,如果在報稅時是採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國稅局會在7月底前將退稅款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如果未採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者,國稅局則會寄送退稅憑單,民眾需在兌領有效期間內向金融機構領取。
中區國稅局指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分3批次退稅,除了第1批退稅在7月底外,第2批 退稅則會在10月31日入帳,適用對象為5月13日以後申報的人工、二維條碼申報案件,以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以及5月12日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案件。
至於第3批退稅則是逾期申報的退稅案件,以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但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的案件,將在明(2015)年1月20日辦理退稅。
國稅局建議,民眾報稅時如屬退稅案件,可多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直撥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主動撥入指定的存款帳戶,既便捷安全又可靠,還可節省往返領取退稅款的交通成本與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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