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圖為調查局外觀)
調查局前臺北市調處外事站歐美組長陳秀銘,曾有調查局「明日之星」之稱,卻在去年7月與臺北處大安站女調查官「小慈」(化名)餐敘時, 涉嫌酒後強吻小慈,經受害者申訴到調查局性平會後,性平會認定陳的惡行惡狀涉犯強制猥褻罪,將其函送法辦。臺北地檢署今(5)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陳秀銘。
案發後不久,陳秀銘就被調離主管職,目前在「兩岸情勢研析處」擔任調查專員,行政懲處部分則是記1個小過;一名不願具名的調查官透露,今年考績總不好給陳秀銘「甲」,而且公務人員須涉犯內亂、外患、貪污等罪,才會被免職,陳秀銘雖然涉犯性騷擾,也許外界觀感不佳,仍然能夠保住調查官身分。
已婚的陳秀銘外型斯文,因為精通外文,曾被調查局派駐南美洲多明尼加擔任法務秘書多年,此外陳還有個頗具爭議的表弟,也就是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兒子,現任宣捷生技總經理宣昶有。
起訴指出,陳秀銘與小慈有學習西班牙文,也曾在大安站服務過,兩人算是普通朋友,去年7月20日晚間,陳與小慈到六張犁「大富貴獨門料理」參加同事餐敘,之後大家赴某影視公司練唱所續攤,趁著兩人獨處時,陳秀銘突然間抓住小慈的肩膀,並且把小慈強壓在沙發上強吻。
小慈嚇得花容失色,趕緊伸手推開、擋住陳秀銘的嘴後,陳男不死心,再度把小慈壓住,伸手從小慈的衣領伸進去摸胸,臉又湊上去要強吻小慈,小慈不斷抗拒下,陳男最後只親到脖子,但一番拉扯下早已造成小慈頸部、手部挫傷。
事後,小慈向朋友泣訴遭陳秀銘猥褻,提到「一個男的一直急著找一個女的,你應該知道有發生事情。」陳也不斷找小慈道歉,聲稱自己「喝醉斷片」,小慈憤而向性平會申訴,性平會立案調查後,除行政懲處外,也將陳函送法辦。
陳秀銘庭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在餐廳有喝酒,但意識清醒,第2攤結束後還跟小慈搭電梯離開,小慈還幫他找手機,「就是真的沒有發生這種事情!」檢方調查,當天發生猥褻行為的練唱室,並無監視器,根據證人證詞及相關資料綜合判斷,認小慈說詞較為可信,故依法起訴陳秀銘。
陳秀銘的委任律師呂朝章則表示,被害人離開大樓時還跟陳秀銘一同搭乘電梯,而且還有說有笑,甚至被害人離開時,還打包現場的剩菜,顯然與一般被強制猥褻後急於逃離現場的行徑明顯不同,而且不合理,希望未來法院可以公正審判,還當事人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