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青峰被昔日恩師林暐哲控告侵害著作權案,刑事部份持續在台北地院審理,至於民事部分,林暐哲求償800萬元,新北智財法院一審判林暐哲敗訴;上訴二審後,今(1)日又被智財法院駁回。全案還可以上訴。
樂團「蘇打綠」休團後單飛的吳青峰(青峰本名),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公開演唱已授權的音樂著作,求償新台幣800萬元。
新北智慧財產法院一審認為,林暐哲音樂社和吳青峰在107年12月31日發表共同聲明,約定所有依合約曾授權或曾歸屬於林暐哲的詞曲著作財產權,都已經從當時回歸吳青峰所有,今天二審判決林暐哲音樂社敗訴,所提求償800萬元及假執行的聲請都駁回。
林暐哲不但是青峰恩師,也是青峰前經紀人,他因為合約糾紛告上法院,導致青峰2020年2月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震撼演藝圈。青峰前天到北院出庭,講到往事難掩激動、一度當庭淚崩。庭訊後青峰難過的表示:曾把對方視為父親,竟然不溝通就直接提告,讓他非常難過。(圖:吳青峰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