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出任務的25歲下士陳子多,2015年因更換單索突擊吊橋繩索時,繩索突然斷裂,陳子多遭到滑輪重擊臉部,造成嚴重失智,無法自理生活起居。陳父對國防部提告求償,法院一審判國軍得國賠1070萬,軍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今判國賠1010萬元。
就讀陸軍專科學校的陳子多,2015年被分發到特戰指揮部服役,因為單索突擊吊橋的繩索有異狀,他聽從指示更換,繩索卻突然斷裂,滑輪失控飛出,直接重擊他的頭部,導致陳子多大腦額葉受損,出現嚴重失智、生活無法自理等情況,法院一審判國軍必須賠償1070萬,但軍方不服提出上訴。
陳子多父親當時表示,軍中未用軍規繩索出任務,且掩蓋核銷紀錄、會計憑證、保養紀錄等證據,會提起自訴與上訴,並對肇事士官長、連長、採購承辦、會計人員等追究相關事責,還給兒子一個公道。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