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札幌地方法院今天(17日)裁定,日本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是「違反憲法」。這為七大工業國唯一尚未完全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日本首開先例,儘管法院駁回了原告的國賠申請。
這是日本第一個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決,也是一次象徵性的勝利。日本憲法定義婚姻「僅在基於兩性相互合意情況下成立」。
根據日本現行標準,同性伴侶無法繼承伴侶的資產,例如共同分享的房屋。對於伴侶可能擁有的小孩,也無法擁有同等的權利。
儘管由日本全國各地直轄市各自授予的伴侶關係認證,幫助了這些伴侶能夠租房、擁有探病權,但他們仍然不被允許享有跟異性戀伴侶同等的完整法律權利。
札幌地方法院駁回了6位原告所提出的國賠申請,包含兩對男性伴侶、一對女性伴侶,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每人100萬日圓(26萬新台幣),來彌補因為無法合法結婚所遭到的傷害。
但法院裁定他們不被允許結婚屬於違憲,是原告、他們的律師及平權人士一直盼望的關鍵象徵性一步並創下先例。
日本目前有4個類似的案件正在審理中,而這項裁定可能將影響這些案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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