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披露】浩劫當前,最高指揮官的所思、所見、掙扎與決斷
【核去核從】跟著首相穿梭核災現場與國會攻防,直擊你看不到的核能真相
「那時候,我已立下捨命守護國民的覺悟。」──來自首相的衝擊告白
2011年3月11日,我們共同目擊了現代最慘重的災難。
當現有制度無法因應前所未有的核災,國家結構性問題浮上水面之時,
身為最高權力者,他該如何帶領島嶼國民走過存亡危機?
什麼樣的決策和行動,才能挽救日本免於沉沒?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圖說:岩手縣大船渡市被巨大海嘯破壞4散的房屋和汽車(2011年3月16日攝)。
地震、海嘯、核災……他是全球第一位面臨多重浩劫的首相。
在深陷風暴的日子,他以文字記錄當下──
「下午2點46分發生地震,我直奔官邸地下室的危機管理中心。就在發布各項行動指令的當頭,傳來噩耗:『福島第一核電廠的冷卻功能停擺。』」
「事故不斷延燒,整個東日本都遭到名曰『放射能』的敵方占領。敵人並非外來的侵略者,而是日本親手創造的怪物。正因如此,這場混戰必須由日本親自收拾,我們不可能撤退。」
「再這樣下去,國家勢必走向滅亡。不知不覺間,我已經在腦中盤算起最壞打算:反應爐徹底失控,含首都圈在內的東日本數千萬人被迫逃難……」
「我同時面對了前所未有的大地震、大海嘯,以及世界首見的多座核反應爐重大事故。這些災難就算各自獨立發生,都會引發一連串問題,而我所面臨的,是誰也沒有經歷過的多重危機。」
311十周年回顧,首次披露日本首相最真實的告白,以及在天災與人禍下的歷史證言。
三月十一日.星期五
大地震發生前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下午二點四十六分,三一一大地震發生的時候,我正在出席參議院的決算委員會。
當時的參議院在野黨席次過半,執政黨形同一般所說的「跛腳」狀態,因此在野黨炮火相當猛烈,審議日程等也由在野黨決定,首相在預算委員會與決算委員會上,必須面對長時間的質詢。根據憲法規定,預算以眾議院為優先,因此近年來參議院特別重視決算委員會。
決算委員會原本應該是根據前年度的預算執行結果(決算)進行質詢,但這天的質詢都聚焦在我的政治獻金相關問題,與決算本身無關。因為我所提報的政治獻金中,有來自外國人7的款項。
搖晃的水晶燈
二點四十六分,地震就在對我的嚴厲質疑中發生。
大幅度的搖晃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懸掛在委員會室天花板上的水晶燈也劇烈晃動。我坐在答辯席的椅子上,緊抓著兩邊的扶手,抬頭看著天花板,擔心水晶燈會掉下來。
長時間的搖晃終於停止,鶴保庸介委員長宣布委員會暫停,我立刻從國會返回官邸。
回到官邸後,我直接前往位於地下室的危機管理中心。
官房長官等人已經到了,相關人員也陸續抵達。發生震度六弱(搖晃劇烈以致站立困難)以上的地震時,必須在官邸設置對策室。對策室設於內閣危機管理監之下,由各部會局長級人物組成緊急應變小組。地震發生時,伊藤哲朗危機管理監已經人在官邸,因此緊急應變小組立刻就召集起來。伊藤管理監為前警視總監,在二○○八年福田康夫擔任首相時就任危機管理監,並在同一年經歷過岩手及宮城內陸地震。
緊急災害應變指揮中心
我抵達之後,會議在下午三點十四分開始。伊藤管理監說明:「此案目的是設立緊急災害應變指揮中心。」我立刻就理解了狀況。
其實這是第一次成立緊急災害應變指揮中心。根據《災害對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發生「重大災害」時,根據災害規模等狀況,一旦有必要推動該災害之相關應變對策時,即可由首相在內閣府臨時設置「重大災害應變指揮中心」。而這次的災害顯然超越了「重大災害」的規模,因此根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的前提:「發生顯著異常且劇烈之重大災害,且有必要推動有關該災害之應變對策」,我成立了緊急災害應變指揮中心。
接下來的說明或許有些瑣碎,不過重大災害應變指揮中心的指揮官會由負責防災的國務大臣擔任,緊急災害應變指揮中心的指揮官則由首相擔任。
緊急災害應變指揮中心擁有相當強大的權限;若有必要,指揮官不僅有權指揮中央各部會,更能向地方自治體下達指示。因此設置該指揮中心前,需要先通過內閣會議。
至於指揮中心的架構,副指揮官由防災責任大臣、官房長官、防衛大臣、總務大臣四人擔任,中心成員則是這四人以外的所有國務大臣(換句話說,每位大臣都是成員,由前述四名大臣擔任副指揮官)、內閣危機管理監及副大臣(或首相所任命之國務大臣以外的指定行政機關首長)。指揮中心職員則由首相從內閣官房或指定行政機關職員,或指定地方行政機關之首長或其他職員中任命。
此時,海嘯尚未襲來,福島第一核電廠的事故也尚未發生,我們還無法掌握大地震的受災全貌。總而言之,這是戰後日本未曾經歷過的大地震,所以首度設置緊急災害應變指揮中心。
當時我首先得應付大地震,隨後海嘯緊接而來,而第三波災害─核電廠事故就在這時發生。而且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們依然還無法掌握地震與海嘯的災害全貌。我所面臨的就是這樣的狀況。
核電廠事故不一定發生在平時,我們理應預想到,事故可能像這樣發生在大災害當中。然而,針對核電廠事故所制定的《核能災害特別措置法》(以下簡稱《核災法》)卻完全沒有設想到這種狀況─我在幾個小時之後才察覺到這件事。
應變指揮中心立刻開始組織救援行動。
首先決定人命救助方針。據說最初的七十二小時是震災時人命救助的關鍵時刻。我回想起一九九五年阪神大地震時,自衛隊未能即時出動的前車之鑑於是指示北澤俊美防衛大臣盡快出動自衛隊。
防衛省回報「可立即出動的人數為兩萬人」,因此首先發出兩萬人的出動命令。
但我猜想兩萬人可能不夠,因此要求北澤防衛大臣評估能否出動更多的自衛隊員。
本文摘自今周刊《核災下的首相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