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親筆聲明,雖然否認不倫,但沒有明說會不會離婚。有人分析,江宏傑廣告身價雖然只有福原愛1/3,但兩人婚後合體廣告接不完,日本媒體換算夫妻婚後至少賺進2.6億台幣。包括高雄置產4600萬共同持有,一旦離婚傷害形象,勢必重創廣告、代言收入,不僅可能面臨廠商求償,還有兩個孩子的扶養權問題,都讓兩人無法說離就離。
江宏傑、福原愛夫妻倆代言,廣告上大秀恩愛,又是汽車又是營養食品還有雞精以及各項家電用品。兩人結婚四年多來代言接不完.賺進大把代言財。而廠商看中的就是他們,桌球界金童玉女的恩愛形象。
兩人有多會賺?房產也曝光,夫妻倆前年在高雄買下豪宅,地點在漢神巨神商圈附近,四房二廳三衛的格局,還有三個平面車位,共142坪,總價超過4600萬,登記兩人共有。
曾年收3200萬台幣的福原愛,在台灣廣告代言,一次上看400萬元,日本更達675萬元,節目通告一集台灣5萬元,日本9.5萬;江宏傑目前代言價碼,一支約100~120萬元,一次活動30萬元,一集節目5萬元。雖然江宏傑只有福原愛的1/3,但要是夫妻倆合體,廣告費可高達600萬。
律師蘇家宏說,「這個東西被他代言之後很幸福,所以廠商願意花高額費用讓他代言,讓他們代言這個產品,但相同的,廠商有沒有在契約的要求,他必須要盡到一個義務,他不能夠離婚不能夠有外遇,不能夠有什麼,因為只要你這樣做,等於破壞代言的氛圍。」
事實上江宏傑,在和福原愛結婚前,桌球成績普通,知名度也差福原愛一大截,但兩人結婚後,不只名氣水漲船高,加上高顏值代言更是接不完,要是離婚,就怕夫妻廣告、代言全丟,還有大筆違約金以及形象重創等問題,加上顧慮一對兒女,外界推測,兩人應該不會輕易離婚!律師蘇家宏說,「代言的時間裡面,你如果違反這個合約,需要受到賠償的責任。」
過去四年,夫妻廣告上的恩愛形象,隨著週刊爆料破滅,就連要不要離婚,也讓外界議論紛紛。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