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日暴增多起移工確診事件,也燒出移工管理大問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今天出面表示,部分移工居住環境惡劣,有時候連躺平都沒辦法,極可能成為防疫大破口。勞工協會也點出,移工入境後的防疫工作皆由仲介公司處理,勞動部卻將責任丟給雇主,「完全不公平」。
一例印尼籍女移工(案688)於檢疫期滿後,入住移工宿舍,在雇主要求自費採檢下確診,6日又新增一例案695。整起事件也引爆雇主委託仲介、仲介委託醫管公司的外包亂象,以及勞動部監督缺失。
由於該桃園的醫管公司讓48名移工分睡3間房大通舖,遭質疑成為防疫破口,且宿舍環境不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薛鑑忠6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移工的生活管理是雇主的責任」,仲介公司委任醫管公司接送健檢,但醫管公司不屬勞動部所管,「目前無法可罰」。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今天受訪表示,移工入境時都靠著仲介公司做安排,仲介公司在勞動部無法管的狀況下,外包出去很多工作。她請教勞動部,醫管公司除了到機場接機、帶移工去體檢外,還有做哪些跟「醫」有關的事,哪些跟非移工相關的事,「他們就是仲介公司外包出來,現在長得跟腫瘤一樣大的」。
吳靜如也拿出照片說,移工入境後被放在某處,移工也不知道是什麼地方,剛下飛機驚魂不定,就被放到一個不是人可以住的地方,裡頭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家具,大家都得擠在那裡,有時候連躺平都沒辦法,「這個狀況下怎麼防疫」。
至於勞動部指出「移工的生活管理是雇主的責任」,吳靜如直呼「完全不公平」,因為移工到台灣、尚未到雇主家前,雇主完全不知道仲介公司怎麼外包,特別是家庭類雇主,皆由仲介公司安排。
吳靜如直言,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除非雇主犯法,否則罰不到仲介,「其實對於仲介來講,根本沒有罰則可言」。她也不滿表示,「薛組長不擔起一個勞動部應該對這些移工做的保障,現在更要把責任加給雇主,這是完全不公平的事情」。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圖/民視新聞)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你可能還會想看:
快新聞/「移工確診為何是政府出錢治療?」 一次看懂法規解釋
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國內6日新增22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分別自印尼及菲律賓入境,印尼躍升境外移入個案最多的國家,治療費用恐破億元。不少網友疑惑為何移工確診政府要出錢幫忙治療,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天在臉書發文,搬出《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解釋,希望民眾不要因為疫情再起而歧視移工。
針對移工感染武漢肺炎,有網友疑惑為何這筆治療費用,是政府得出錢。對此,鄭運鵬今天在臉書張貼一篇題為「移工染武肺,為什麼是政府出錢治療?!」的文章表示,一般疾病不管牙痛、皮膚病、甚至會致命的癌症及罕見疾病,患者都可以選擇不要治療,「即使有生命危險,國家也不能把你強制就醫」。
鄭運鵬指出,但法定傳染病是會傳染他人,甚至影響國家安全的特別事件,在傳染病防治法和武漢肺炎特別條例裡,就授權政府把患者強制隔離治療,「權力義務要對等,所以費用當然是隔離患者的政府要負擔了」。
他另補充說道:「至於外國人,在一般國家也是如此以國民對待,不然就是不讓你入境。對於移工的待遇,他們也不想染病,台灣也沒有比較慷慨,也就屬於立法授權政府的負擔範圍了。」鄭運鵬也在文中呼籲民眾,不要因為疫情再起而歧視移工。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第一類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中還提到,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防治措施處置。主管機關對傳染病病人施行隔離治療時,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3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其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第一項各款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