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蕭永義與清潔隊長蘇志勇,於任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以不法收取每人120萬至150萬元不等賄款方式,販售清潔隊員職位,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監察委員張菊芳、葉宜津、王麗珍認為此案應深入調查,已於5日申請自動調查。
針對北港鎮長蕭永義與清潔隊長蘇志勇,涉嫌利用職務上的業務行為,收受金錢賄賂圖利,監委張菊芳、葉宜津、王麗珍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公務員本應依法行政、為民服務,蕭永義與蘇志勇兩人有無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是否該當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應受懲戒要件?
監委也質疑,北港鎮公所辦理清潔隊員甄選、進用及人事資料審核作業,有無落實公開、公正及公平原則?並建立相關甄選規範制度?有無涉及制度性缺失?上述問題均有深入調查瞭解必要,希望透過調查釐清事實真相,以達整飭官箴的效果。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