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日中午返回辦公室,員工一見到他,開心拍手揮呼,還有人獻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表示,「對於蘋果的一切繼續。」
當場信心喊話,一定要撐下去,被羈押超過40小時的黎智英,12日凌晨以港幣30萬元現金,和20萬港幣人事擔保,約台幣190萬交保獲釋,在律師陪同下,黎智英走出旺角警署,對著大批手拿蘋果日報的支持者揮手致意,港警10日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等多項罪名,逮捕黎智英和2名兒子,以及多名壹傳媒高層,還有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除了黎智英,其他人都在11號晚間先行交保,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還親自迎接,獲得交保的周庭。
前眾志成員周庭表示,「過去這幾年,我總共被逮捕4次,在這之中坦白說這次是最可怕的經驗,我可以想像將會有更多香港人,面臨比我更艱困且痛苦的情況。」
依照港區國安法29條,黎智英最重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甚至無期徒刑,學者認為港府對黎智英下手,就是要警告其他擁護自由民主的香港人。
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表示,「港府一方面他們利用紅色恐怖,用共產黨類似過去白色恐怖方式,施壓言論自由之外,另外一方面是不是再以一些,新的佐證證據把黎智英移送中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