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張清芳和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日前終結15年婚姻,今(15)日有媒體報導,是張清芳主動提告裁判離婚,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最後拿到16億贍養費。
根據《鏡周刊》報導,張清芳和宋學仁在6月初到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在法官調解下,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財產,包括13億現金及股票,還有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鏡周刊》報導,宋學仁身家約150億,知情人士說,如果張清芳有心分產,可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原則請前夫掏出70億,不過張清芳只要求拿16億,可見兩人雖然做不成夫妻,但是真的沒交惡。
知情人士指出,張清芳長期以來覺得在婚姻中逐漸失去自我,原本她為了兩個兒子,可以忍住心中不同想法,但近來兩個兒子多數時間都在國外,丈夫也沒有太多時間陪她,因此斷然決定結束這段15年的婚姻。